颜色故事之

“药黄色”

Sarah Nicole Prickett 将这最难以捉摸的、治标不治本的、难以下咽的色调分门别类

    在肖邦的 F 小调《幻想曲》中,有几个波浪般的试验性琶音演变成了一个完美的根三和弦下的五度音程。当你将这些音符 —— F C F Ab C —— 用十六进制编码拼写时,就会产生一个网页版色彩:#fcfabc。这是一个巧合,你不需要“通感”就能理解。钢琴家格伦·古尔德(Glenn Gould)曾说过,如果可以变成任何一种音调的话,他觉得自己会是 F 小调,虽然他其实并不喜欢肖邦。这一说法可谓是对这些琶音的感觉和色彩都拿捏得恰到好处。“F 小调是相当忧郁的,介于复杂与稳定、克制与情欲、灰色与亮色之间,”这位钢琴家解释道,“可以说有一定的暧昧性。”

    这种暧昧的色彩看起来像一个拼写错误,好像它理应被自动更正成一种真正的颜色。从技术上来说,比起泛黄的白色(给人陈旧的感觉),#fcfabc 更像是泛白的黄色(更偏向复古而质朴)。尝一尝未烤透的舒芙蕾,或香蕉皮的里层;饱和度稍微加深一点,它就会变成像硫磺粉一般 —— 硫磺并不是一种植物,而是一种据说可以美化皮肤的粉末状矿物质。无论如何,尝起来都不会是美味的。

    我将其称之为“药片黄”。我祖母的阿司匹林和我阿姨的安定片,都是这种颜色。在一个朋友的引荐下,我决定服用低剂量的甲磺酸赖氨酸安非他命,因为他的心理医生称之为“安非他命中的劳斯莱斯”,这药也是这种颜色。

    苍白而浮于表面,就像自然界中比黄金还稀有的任一种纯黄色一样,它看起来不真实。有时你会在深丹宁色的天空中挂着的又大又低的月亮中看到这种颜色;有时在你喝了足够多的水后撒出的尿液里可能会看见;有时又在钻石中隐隐绰绰地闪动。

    作为视觉上最鲜艳的粉彩颜色,它是录像带黄金时代的法庭戏剧电视中所使用的拍纸簿(黄色横格可撕页笔记本)的颜色,与真实生活中拍纸簿的颜色有所不同。我曾读到过这种颜色可以减轻由于纸张和墨水的颜色对比而导致的视觉疲劳,能够使头脑保持清晰,集中精神。但是它同样也会让人疲倦。苏珊·桑塔格(Susan sontag)—— 顺便说一句,她是一位著名的安非他命吸食者 —— 把拍纸簿称作为“美国作家的恋物癖”,这一说法也证明:一个普通人,比如,一个不是作家的人,会觉得这种色调并无吸引力,而且难以下咽。

    “正如一瓶衣物柔顺剂或一碗喝完就像没喝的汤,淡黄色是你不得不勉强接受、而非让你坠入爱河的颜色。”一家汽车修理公司网站上的一篇名为汽车史上最丑陋颜色的绝对清单评选中说道。Jalopnik 网站上一篇类似的清单上写到“男子气不足的苍白色调”(多么恐同的形容!)、“看起来就很可怜”。和 Evelyn Mulwray 也可以聊聊这个颜色:在罗曼·波兰斯基(Roman Polanski)的电影《唐人街》(Chinatown, 1974)中,费·唐娜薇(Faye Dunaway)所开的那辆30年代的 Packard 特意定制成了淡黄色,以便配合她郁郁寡欢的性情。这并不是一辆能让人看上去高高兴兴地开着到处兜风的车。

    从去年开始,我越来越频繁地看到这种颜色,虽然可能是因为我在主动地寻找它。Raf Simons 在 Calvin Klein 2018 秋冬系列的秀场中,药黄色(衬衫和高领衫)不是与拍纸簿黄(裤子)搭配,就是与安全警示橙色(外套)相配。同时,他的团队也为凯特·布兰切特(Cate Blanchett)制做了一套运动款的淡黄色西装,作为她出席戛纳时的礼服。Sander Lak 被 Vogue.com 描述为“她首先是作为一个一流的调色师”,为 Sies Marjan 用硫磺丝与雪纺设计了小礼裙。Simon Porte 在 Jacquemus 中展示了苍白黄色近乎随意的垂褶式设计。Simone Rocha 对白金色织锦的使用几近疯狂。单一色调,象征着一种低耗能的承诺,在 19 年的度假装中占据了主场:例如 Maryam Nassir Zadeh 的裤装,一条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 Clinton)可能在 阿肯色州小石城的 Barbara Jean 店里买的裤装之“摩登”版本(更少剪裁),那时比尔还在当州长;当然还有 Hellessy 的裤装。 Isabel Marant 推出了女士牛仔裤和衬衣。接着,已经推出的 2019 年春夏季系列中: Acne Studios 的芭蕾舞系列中沙沙作响的短裙与斗篷风衣, Alyx 的双排扣长外套与商务裙装,以及由暂居美国的中国设计师成立的新晋品牌 Social Worl 所设计的一件变态的橡胶外套 —— 恋尿癖的如实体现。Yuhan Wang 在她圣马丁全粉彩色毕业系列作品 中的两条长裙:一件是半透明的棉质;一件涂抹着天蓝色,穿在一件精美的珍珠网衣下(Yuhan 聪明的灵感参考:“室内女性、室内绘画、一些室内家具”)。侃爷(Kayne)在 #SUPERMOON 重新发布了 YEEZY 500,一种雾状黄水晶色,这或许是有史以来最佳的苍白黄之一,并发布了一则广告宣传,大胆建议把运动鞋配上晒成橙色的肤色并与生白色的袜子一起穿。与此同时,在纽约大都会博物馆的慈善舞会的红毯上,Cardi B 被评为最佳搭配的长裙礼服显然不是红色,而是加罗黄

    就连剑桥公爵夫人凯瑟琳在梅根·马克尔(Meghan Markle)与哈里王子的婚礼上出现时,都让我保持了 60 秒的兴趣,因为她打破传统礼仪,穿了一件 Alexander McQueen 的外套,被那些喋喋不休的贵族称为“奶油色”或甚至“象牙色”,而白金汉宫则称为“报春花黄”。我记得一个关于青少年时期的帕特丽夏·海史密斯(Patricia Highsmith)的故事,在安德鲁·威尔逊(Andrew Wilson)为她写的传记《美丽的影子》(Beautiful Shadow, 2003)中有一段概述:说有一个英国人买了一幅赛马师骑在赛马上的黑白摄影,并用与赛马师丝绸同色的淡黄与白色将其绘制了一遍;他的美国妻子对这种色彩表示不满,因为她母亲花园里的报春花是粉红色的;最终这幅作品被挂了起来,但他觉得有必要告诉每一位看到照片的客人:“那是报春花。你知道的,英国报春花是淡黄色的。”威尔逊总结道:“很明显,那次经历有点烦到他了。”这种颜色有什么问题吗?作为表情符号,它是竖起两根手指的和平符号,是活泼和被动型攻击的标识,用来表示一切都很放松、没人在乎,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作为一种情绪,它是正午的恶魔:倦怠。但是倦怠经常被误认为是忧郁。作为酒吧里的一种饮料,它则是龙舌兰苏打酒。唐娜薇在她为 Gucci 拍摄的两分钟短片中再次穿上了它。她在片中饰演一位名叫 Sylvie 的贝弗利山庄家庭主妇,她住在一幢被粉刷成淡黄色的灰泥房子里,戴着一顶苍白的草帽,在罗迪欧大道(Rodeo Drive)的 Gucci 店里买了一双淡黄色的高木底鞋,穿着一件淡黄色的运动服去网球场。所有的东西看上去都像摄像师 Petra Collins 在镜头上涂抹了人造黄油。我已经不想再写这种颜色了。幸运的是,就在进行最终编辑的过程中,我发现了这个视频 :蕾哈娜(Rihanna)穿着 Thierry Colson 的稻草金褶皱薄纱连衣裙,搭配着一双 Off White 的运动鞋,在古巴一条铺满鹅卵石的街道上翩翩起舞。如果有谁能让这种颜色成为潮流的话,大概也只有她了。但即使在她身上,这种纯粹而苍白的黄色也显得惆怅,好像是重新发行的一样,而不太像一种“新颜色”。* * *今年夏天,被认为很酷的的颜色恰恰是黄色,不过是真正的黄色。21岁以下的人都不会看的网站将其称为 “Z世代黄”。这听起来挺傻的,不过其实很准确。“Z世代”是最后一代的年轻人,而黄色则是人们最不想要喜欢的颜色。(我查了一下,只有百分之五的人会像 Patricia Highsmith 那样说黄色是自己最喜欢的颜色)。而且,成年人似乎并不能理解这种颜色,女性杂志用“零星单品”来描绘这一“潮流”,因为在色调和色彩强度上非常不同,杂志中的这些单品放在一起的效果并不好。然而还是有一种属于Ab大调的亮金色的主色调,F 小调的相关音调,同样也是肖邦的《幻想曲》中反常的结尾音调。谁将这种颜色诠释得最好呢?——弗拉戈纳尔的(Fragonard)经典作品《读书少女》(Young Girl Reading, 1769)中的模特。弗拉戈纳尔的黄色是用少量的鎘橙色作为稳定剂的,而这种持久力是更纯更淡的铬黄色中所没有的;乔治·秀拉(Georges Seurat)把铬酸锌和铅白混合在一起,以呈现照射在草地上的阳光的色调效果;约翰·拉斯金(John Ruskin)在《绘画的元素》(Elements of Drawing,1857)中称这种颜色是“一种特殊的、看起来有点脏的黄色”。但这并没有持续很久。也许是嫉妒画作中的完美光线,真正的阳光降解了这种易感的颜料,让大碗岛的草坪变得丑陋了。 梵高的向日葵和马蒂斯的沙滩都未能逃过相似的命运。现在看来,绘制这些画作的艺术家们生前其实应该努力让自己更高兴些才是。不过,永远没有什么真的是艺术家的错。大自然让黄色不稳定,让它以最快的速度变得负面 —— 从乐观或小心翼翼到错误,从难以征服到随着它变得苍白而奄奄一息。这样一种如此接近于阳光的颜色究竟有何可靠的意义尚不能明确,而这种颜料是根据其所需表达的意义而使用的。当赫敏·罗迪克(Hermione Roddick)首次出现在D.H.劳伦斯(D.H. Lawrence)的《恋爱中的女人》一书中(Women in Love, 1920)时,她“令人印象深刻……但又阴森”、“丑恶”、穿着“丝质、柔弱的天鹅绒……淡黄色”的伴娘服。为人熟知的是,劳伦斯所塑造的这一角色是以他的朋友以及赞助人 Ottoline Morell 女士为原型的,这位过度装饰的贵族夫人 主持了作家在嘉辛顿庄园(Garsington Manor)的静修。“嘉辛顿的阳光有过正常的时候吗?”弗吉尼亚·伍尔夫(Virginia Woolf )在一封信中打趣道。“不,我想连天空都是用淡黄色的丝绸染成的,而且卷心菜也肯定都是洒上香氛的。”伍尔夫将这些作为了《新裙子》(The New Dress)的素材,这是一个发生在 1924 年关于虚荣的风险的故事。其中一个名叫 Mabel 的愚蠢女人,被邀请参加 Dalloway 夫人的宴会,并决定从“妈妈的一本旧时尚书籍、一本帝国时期的巴黎时装手册”中获得穿着灵感。她想要“独特”。她疑惑着,为什么不“做自己”呢?有几个原因可以解释为什么不能:到达晚宴后,Mabel 无法直视走廊镜子,她没法“面对眼前的恐怖场面 —— 那件淡黄色的、愚蠢的老式丝绸连衣裙”让她感觉自己既像“裁缝的傀儡”,又像“一只被塞进牛奶茶托里的苍蝇”。

    正如 Katy Kelleher writes 在 Paris Review 网站中精彩的色彩历史专栏中所写的那样, 帝国时期流行的色彩被称为“水仙黄”—— 纯净、轻盈而不苍白。根据 Kelleher 的描述:“这种代表阳光与虚荣、疯狂和家庭幸福的色彩”在两次战争期间不再流行,随后短暂而零星地又回归过,但从此再也没有了昔日的热度。任何柔软和黄色的东西都显得慵懒复古。我最近在马尔蒙特城堡(Chateau Marmont)一间在从窗帘到浴室瓷砖都颜色苍白的套房的沙发上试图入睡 —— 那地方从 1929 年起就一直保留着这样的装修。我在读一本 Diana Vreeland 关于她在《Vogue》杂志工作期间的回忆录。Vreeland 在她 9 年的任期内曾提到过这种颜色,她预测了“黄色的脸”—— 不是“黄脸”,而是“一张妆化得非常精致”的脸,包括“一个需要很长时间才能上完的底妆,但具有透明度和光泽,是金黄色调”,配上“淡淡的……金色的眉毛”。在这里,不带它旧有的特征,这种颜色听起来就像一种婉辞。在牙买加·琴凯德(Jamaica Kincaid)的《露西》(Lucy, 1996)一书中,来自安提瓜的女孩努力挣扎着适应美国某城市整体的苍白生活,她对其上流社会的雇主抱有偏见,尤其是特别喜欢水仙花的妻子 Mariah。“所以 Mariah 只有在微风中摇曳的花里才能感到活着,”露西带着获胜的鄙夷心想:“一个人是怎么会变成那样的?”琴凯德的创造力体现在她对富有的白人女性形象的犀利批评同时还兼为对她们的着装建议:她站在厨房中央显得那样的美丽。黄色的阳光从窗户外照进来,照射在厨房的浅黄色油毡地板砖和被粉刷成另一种淡黄色的墙壁上。浅黄色皮肤和黄色头发的 Mariah 站在那几近圣光的光线下,看起来非常幸福,她的脸颊上或身体其他任何地方都没有一丝瑕疵,就好像她从未为了任何男人或为了任何东西跟谁产生过任何纠纷,也从不需要因为任何原因而离开什么地方,除非她自己觉得想要这么做。而我,也许有那么一会儿,也渴望感受这样的神圣时光。淡黄色有一种安慰剂的功效。然而这种颜色并不能被长久地保持。两季之前,我买了一件运动衫。它在网上看起来像法式蛋白色,而实际上却是淡黄色(这种微妙的淡黄色很难在时尚中长期流行的另一个理由就是:拍摄它们比用它们来画画还要不可靠)。我不喜欢它,但后来却一直穿它。然后我想都没想就把它跟牛仔裤和毛巾放在一起洗了,从洗衣机中拿出来时,在其他衣物的缝隙间,它被染上了色斑而看上去就像发霉了一样。我早该知道这个颜色太敏感,不适于机洗。当然,我买它的时候也是因为看到它在清仓打折,这件运动服现在早就已经从我的衣橱中消失了。

    Sarah Nicole Prickett 是一名加拿大作家。她创办了《Adult》杂志。

    • 文字: Sarah Nicole Pricke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