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调研:
Levi’s 胶囊系列

Sarah Nicole Prickett 晚熟的牛仔梦

    这款牛仔裤不是紧身版型,它是直筒的,但又不是老爸牛仔裤、男友风牛仔裤或是妈妈裤;它是没有至亲的牛仔裤,是诺玛式的牛仔裤,真的 —— 在 1945 年的深秋,梦露(Marilyn Monroe)在加州北部一个农场中拍照时穿的就是这种牛仔裤,照片中的她那时还不是梦露,而是诺玛·珍·贝克(Norma Jeane Baker),顶着一头乱糟糟未染色的棕褐色卷发,脸上呈现出那种容易轻信人的微笑。这款牛仔裤就像她自己一样,尚未被打上品牌的烙印;不是因为战争时期对服装辅料的限量供给,就是因为对品牌的模仿。红色的头巾手帕被用来当作腰带,同色系小衬衫在她的肚脐上方高高地打了个结;她一定和我一样,很喜欢那僵硬而未缩水的牛仔裤从臀部掠过时的感觉;腰际线与下肋之间露出的间隙,让她觉得自己……很苗条。

    我正在描写并穿在身上的这条 Levi’s 有着最极简的品牌印迹,但让牛仔裤之所以成为牛仔裤的口袋和铆钉都在。在淘金热将近尾声时,一位内华达州里诺市的女士拜托一位名叫雅各布·W·戴维斯(Jacob W. Davis)的裁缝为她体型庞大的丈夫做一条结实的帆布裤。为了加固胯部和口袋部位,戴维斯使用了铜铆钉。然而,由于没有申请“铆钉裤”专利所需的那 68 美元,他便和材料供应商李维·斯特劳斯(Levi Strauss)开始合伙。李维和他一样也是俄罗斯犹太移民,但与戴维斯不同的是,李维拥有现金流,所以在 1873 年,这个品牌被命名为 Levi’s,而不是 J.W.’s。一个世纪之后,李维·斯特劳斯的后代都成为了百万富翁,而戴维斯的后代却没有。(至于那个胖男人的妻子,她始终保持匿名,在该公司的编年史中也没有她的名字记载。)

    我身上这款牛仔裤是另一项与众不同的合作订单产品,属于专供给 SSENSE 的独家限量款。一些显著的特征被去除了:缝线用的是白色,而不是原来的橙色;口袋是干净的正方形,没有能让人从后面一眼认出是 Levi’s 的标志性弧形缝线;拉链取代了连排纽扣门襟;并且为了在材质上保持与 20 世纪 50 年代早期风格一致的延续,这款牛仔裤的标签采用的是海军蓝,而非 30 年代中期推出的经典“红标”。50 年代时,一条 Levi’s 牛仔裤以 3.5 美元出售。(相当于今天的 37 美元。如今的红标 Levi’s 牛仔裤起售价为 60 美元,蓝标牛仔裤的起售价为 148 美元,而此款限量版的定价则是 190 美元。其中一个不同之处在于:此款牛仔裤上的那个两匹马图案的皮标是用真皮做的,而不是 20 世纪 50 年代以来为了省钱而通常使用的棉纸混合物。)

    所有这些简化都突显了剪裁的完美,裤型非常有型,让我突然想起了梦露在《大江东去》(River of No Return, 1954)中饰演凯·韦斯顿(Kay Weston)一角时所穿的 Lee 牛仔裤。这是一部将剧情设定在 19 世纪 70 年代的好莱坞西部片,当时牛仔裤刚刚被发明。凯在那时会穿牛仔裤犯了两个年代错误: 直到 Levi’s 公司于 20 世纪 20 年代早期在 501 款加上了皮带环后,牛仔们才开始穿 Levi’s 的牛仔裤;而且 Levis’s 直到 20 世纪 30 年代中期才开始生产女款 701 牛仔裤 —— 灵感显然来自那些在访问男人味十足的西部农场时对牛仔裤颇为羡慕的有钱欧洲女人们。1935 年左右,《Vogue》杂志上的一篇软文描绘了几个骑在马背上的女子,她们身穿的牛仔裤都清一色地配以了夸张的腰带,并卷起了裤脚。广告的文案保证说:“在不破坏其特征的前提下,牛仔的剪裁被改良,以充分贴合女性线条。”

    本文作者日常生活照,由 Thora Siemsen 拍摄。顶图: 本文作者在 Artforum 办公室,由 David Velasco 拍摄

    颜色才是这款牛仔裤的亮点。这是一种接近漆黑的夜光靛蓝。由于位于北卡罗来纳州格林斯伯勒的科恩工厂已经不复存在,所以要实现这种既深邃又明亮的蓝色,牛仔布需要先送往位于墨西哥帕拉斯的科恩工厂染色,然后再送到土耳其科尔鲁一家由 Levi ' s 联合控股的工厂进行制作。当我打开产品包装时,在深蓝色包装纸中发着微光的牛仔裤让人觉得这就该是牛仔裤唯一的颜色。我看了一眼自己卧室中成堆的牛仔裤,感觉自己就像伊丽莎白·毕肖普(Elizabeth Bishop)的《巴西》(Brazil, 1962)书中的一位当地妇女,一边购物一边困惑地问道:“为什么在美国这么富裕的国家,人们会更喜欢褪色的蓝色呢?”;“是因为虚伪的浪漫主义。”毕肖普说道。也就是说,对无限延长的青春期的狂热。另外还有一个更愚蠢的原因:因为磨损穿旧的风格宣告着穿着者在被潮流告知穿上牛仔裤之前,就已经在穿牛仔裤了,让他们觉得这样穿是自己的一种选择。而如今,关键已经不在“穿不穿牛仔裤”,而是该穿“哪款”牛仔裤,什么品牌、什么风格的牛仔裤,选择多到让人觉得无从下手。


    当 Kennedy Fraser 还在《纽约客》(The New Yorker)担任时尚评论人时,她在一篇1973年关于牛仔裤的文章中喟叹道:“一片蓝色的雾霾漂浮在世界各地人行道上方。”她似乎颇为恼怒。Fraser 从 1970 年就开始撰写时装报道 —— 那一年,贝蒂·傅瑞丹(Betty Friedan)参加了妇女平权罢工运动,她挽着一个女孩的手臂在第五大道上游行,这位女孩后来被傅瑞丹认为是“穿着蓝色牛仔裤的年轻激进分子之一”。在城市语境下,这些标识特征似乎都成了同义词。然而,也是在这一年,Yves Saint Laurent 受到美国陆军和海军商店产品的启发,以高于 Levi’s 10 倍的价格开始销售蓝色缎面牛仔裤。Fraser 很可能是 1971 年 1 月在信箱中收到了《Vogue》杂志,这期的封面故事中写道:“Levi’s、一件套头衫、一条美艳绝伦的腰带”作为“世界性的制服,是我们每个人感觉轻松、快节奏地生活时想要打扮成的样子 —— 也是一种生活方式”。想必她也读了1971年3月3日的报纸,当时Levi Strauss & Co. 正式上市,估价 5 亿美元;以及 1972 年 8 月 6 日的报纸,当时李维斯的公司报告称他们在 6 个月内的销售额为 2.26 亿美元。(“我们刚好代表了一种生活方式。”Levi’s的董事长、李维·斯特劳斯的曾孙 Walter Haas Sr. 说道。)

    我们可以想象 Fraser 在收到参加 1973 年 9 月 12 日在德克萨斯休斯顿市 Neiman-Marcus 商场的庆典邀请时翻白眼的样子。在那场活动上,Walter Haas Sr. 代表公司接受了一个表彰 Levi’s 作为“美国为全球时尚做出的唯一最重要贡献” 的奖项。Fraser 说:“牛仔能带来自由是一种幻觉”。倘若当时“新自由主义”这个词已经被使用了的话,用在这个语境会非常合适(“新自由主义” 就像当年的蓝色牛仔裤一样,被今天的年轻激进分子用来彰显自己的进步)。在她看来,比那些妄想“反叛”着装规范的中产阶级中年人更隐密的,是那些穿着褪色、简朴、撕掉标签、松松垮垮、偶尔打着黄褐色补丁牛仔的更年轻、更酷的消费者 —— 她称这种方式为“极权主义模式”。她精辟地写道:

    “60 年代的牛仔裤理论家们声称,牛仔裤的相似性可以彰显并衬托个体的独特性,而牛仔裤的可塑性则会突显人体那种令人感动的细微差异。但在那个时代,以配饰和装饰作为自我表达的形式仍然是被允许的,如今的新风格则几乎完全摈弃了这些轻浮。在我们的社会里,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在着装上对色彩和个性化的的排斥近乎狂热。对他们来说,这些色彩和个性通常最多也就意味着对一个逝去时代的进一步提醒。在 60 年代末期,蓝色牛仔裤在某种程度上象征着变革,暗示其穿着者想要结束战争,改变体制。而现在,它们则被视为是想要低调行事、远离麻烦的表达。”

    与那些市中心的前激进分子相比,懂得没那么多、更关心时装风格的上城区太太们错误穿着牛仔裤的方式反倒更让 Fraser 觉得同情:

    “这类牛仔裤发烧友,穿着足够贴身的牛仔裤,用以炫耀出她们精心打理出的美妙身材。尽管她们对这种自认为是最新时尚的潮流有着巨大的热情,然而作为牛仔世界的后来者…… 穿着牛仔的她很时髦,但却只是以一种老套的方式。”

    我突然很想打扮成那种“牛仔裤发烧友”。于是,我假装自己是个有钱女人,打开深蓝色的包装,取出牛仔裤和与之相配的短夹克、纽扣衬衫与长裙,剪下标签,试都没试就把它们装进了一个大行李箱,然后飞往了纽约。

    当我打开行李箱时,才想起我事实上并不阔绰这个问题。最完美、最合身、最闪亮的靛蓝色牛仔裤比全新的白色运动鞋还要糟糕,它让我最喜欢的 T 恤和毛衣都看上去褪色而破旧不堪,一点都不时髦。显然,我平时打扮得太无趣了。我已经习惯了我所居住的沙漠中不变的天气,忘了要如何穿不同层次的衣服,如何混搭和组合,简而言之 —— 如何为了文明社会而打扮。我带了一双在棕榈泉的 Rite-Aid 药店里买的泳池拖鞋 —— 显然是为了替代运动鞋或平底鞋穿的;还有一双设计地像泳池拖鞋的酒店拖鞋。我感觉自己的品味通常画蛇添足,而且没有统一性。我意识到自己很幸运,而非矫枉 —— SSENSE 给我寄的全部四件衣服中唯一能和这条牛仔裤搭配的,就只有一件用同样的牛仔布料做成的夹克衫。一套加拿大式的牛仔两件套搭配,这很加拿大,就像法式薯条很法国一样。

    九月初的天气,在闷热与寒冷之间举棋不定,而且还会偶尔毫无征兆地就比你所穿衣物适合的温度高出十度。我总觉得自己穿得像第一天到学校报道一样:一开始对自己的用心打扮很满意,但到中午就会开始对这样的搭配感到尴尬,觉得又痒又热。

    Sarah Nicole Prickett 在其丈夫 Jesse 的镜头中

    穿牛仔裤搭配牛仔夹克时,我仿佛像是又变回了高中时总是脸红尴尬的自己。就像其它地方那些牛仔世界的后来者一样,当别人都在穿低腰喇叭裤的时候,青少年时期的我总是穿着深色水洗直筒牛仔裤。在快要升高二的那个夏天,我在密歇根州萨拉托加的 Gap 折扣店买了人生中第一件牛仔夹克,用来搭配我的牛仔裤。(在一次自行车事故中,我的牛仔裤被扯破了;第一学期上到一半时又把牛仔夹克忘在电脑教室的椅背上…… 当时的那种自怜感,至今仍萦绕在我心间,因为我知道这两件东西的意义是永远无法被取代的。)我还觉得自己像是两年前出现在《POP》杂志封面上,向自己在高二时拍摄的那条著名 Calvin Klein 广告致敬的波姬·小丝(Brooke Shields)一样,不过“像波姬·小丝”指的当然不是我的外表。

    当我用夹克搭配裙子时,我觉得自己打扮得像是要去参加俄克拉何马州塔尔萨市一个原教旨主义福音派大型教会漫长的周日礼拜。当我把衬衫的纽扣全都扣上、下摆塞进裙子里时,一种虚构的恐惧突然就像风滚草一般具象化了,仿佛片刻之后就会有个孩子骑在马背上到家里来告诉我说:我的警长丈夫在镇上的一起银行抢劫案中中弹生亡了。

    而穿着不系扭扣的衬衫搭配系皮带的牛仔裤,又让我看上去我就像歌手 Mitski 最近的新专辑《be the cowboy》那样 —— 让我“成了牛仔”。

    好莱坞西部片助推了 Levi Strauss & Co. 的崛起和市场主导,而这刚好发生在因法国语言学家、民族志学者克劳德·李维-史陀(Claude Levi-Strauss)及其理论支持者,以及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等评论家而闻名的结构主义全盛时期。这一定是个天大的巧合。然而在结构主义中,不存在“巧合”一说。李维(Levi),这个名字的意译和铜铆钉的意思相同:象征着“工匠”。李维-史陀曾经说过,他一生中几乎每年都会接到通常是来自非洲的订单,要求购买“一条蓝色牛仔裤”。他或许本可以解释买家的购买欲望,只不过他可能忽略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如果一件工服的专利所属人不是工人和一起发明了它的裁缝,而是归于支付专利费的裁缝和资本家的话,那么牛仔裤的命运就早已注定了。另一种李维-史陀式的可能性是:只要有同样的原材料、同样的靛蓝染色剂,世界各地的文化中都应该能发明出蓝色牛仔裤,其神话般的潜力是如此明显。

    [[结构主义案例:
    正如 Calvin Klein 所说:牛仔裤 = 性。他的概念是,牛仔裤是性的同义词,但事实上牛仔裤取代了性,让它变得多余。Halston 在谈到 Calvin Klein 时表示,只有猪才会把他的名字印在蓝色牛仔裤上。我曾在小报上读到汤米·席尔菲格(Tommy Hilfiger)花了约 5 万美金购买了梦露拍摄那部 1954 年的电影时穿过的三条牛仔裤。席尔菲格说他可能会把自己的名字写在上面,这很可能是个“玩笑”。]]

    Janet Malcolm在最近为《纽约客》撰写的自传体文章中回忆道:她在 20 世纪 40 年代上小学的时候,曾“羡慕”一位名叫 Anna 的同学的“一切”。“羡慕她已经褪了色的、柔软的蓝色牛仔裤,不像我自己那条僵硬而总是一成不变的深色牛仔裤;那个年代,你还买不到做旧的牛仔裤,那种褪了色的浅蓝和那种柔软感是要经过时间打磨而“挣”来的。”“挣”这一措辞及其有力,正如 Janet 后来意识到的那样:牛仔裤其实很可能是从年长的哥哥姐姐那里传下来的 —— 被羡慕的同学和她那条被羡慕的牛仔裤自然也变成了“系统性的幻灭”;时间的打磨让形容牛仔裤的人称代词从“他们的”变成“她的”,这种打磨也在她与“她的”牛仔裤之间的摩擦中慢慢发生。Janet 补充说:“我就是那些总是充当背景的普通女孩之一,悄然爱着,感激着得不到爱的回报所带来的安全感,自己却浑然不觉。”

    我喜欢穿着这条牛仔裤的自己吗?多年来,我穿的牛仔裤用“解构主义”来形容最合适不过了。穿着一条看起来像是万国码 1.0 里的牛仔裤表情符号般的 Levi’s,让我觉得自己像个特别爱用 “常识”这样的词,但会给“社会”一词加引号的人;一个会在大学里责骂后结构主义,骄傲地拒绝理解一段已经解构的文本,并坚持事实上不纹刺青、不当荡妇、不做同性恋、嫁为人妇生个一儿一女才更激进的人;那种不难理解地逐渐放弃了精英人群对于进步的共同幻想,跌撞地退回到停滞不前的、信奉圣经观点的毒池中的人。用技术术语来说,这种牛仔裤的重量和硬度是“僵硬的”,并且似乎也对应了一种相应的思维方式 —— 在那些“只是说实话”而是不变有趣的人身上最为常见。

    Sarah Nicole Prickett,由 Stephanie LaCava 拍摄

    回想起 Fraser 对“轻浮”的突然怀旧,让我觉得从我的行李箱中选一些色彩更鲜艳、更浮华的二手衣服来点缀并抵消这种“僵硬”会是个明智的选择。橄榄绿麂皮高跟鞋、青檬色的低跟鞋、冲撞的动物印花。在把头发染成梦露或是 Svetlana Svetlichnaya 的发色,亦或真的更像是一个想象中的模仿着梦露和 Svetlana 的苏联女孩的发色后,我任由我金色的头发变得粗躁而色调不一。与天空持续的灰度相比,我的服装有时更接近早年的特艺七彩色,这对我来说是一种新的发展,也许这也是为什么我发现别人越来越认不出我的原因 —— 即便是我认识的人也常常会认不出我。

    幸运的是,我对别人对我的评价和对我说的话要比我对自己的看法更感兴趣。在火岛(Fire Island)的一幢海滨别墅里,一位熟人的男朋友开始谈起一位名字的首字母缩写和我一样的写手,显然他没有意识到 —— 就连我自己也是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 —— 他说的其实就是我;一位新朋友问我是否“觉得自己很酷”,我以为她是在开玩笑;一位有六年交情的朋友用了个词来形容我,我上次用这个词的时候还是在形容我的母亲。我希望她是在开玩笑,但她不是;约了另一位老朋友一起去看之前名扬下东区、如今已经改过自新的坏男孩艺术家的新作。当我们在上西区的一家画廊里见面时,她对我说:“你看起来几乎就是个美国人了”,我身边刚好有一幅画着美国国旗的画作,这很写实;在 Dumbo 区的一家酒吧外面,一个开了家理发店的男人对我说了句过于真诚、不便于重提的恭维话,还说要给我买张机票让我将来去找他。“你把我当什么呢!?”我说,我很诧异自己其实很想知道他的答案,并且在知道答案之后,这种期待也只降低了一丁点。

    如果活得够长的话,也许这是第一条能让我穿到褪成淡蓝色的牛仔裤了。也许我会扔掉我所有其它的牛仔裤,做一次浅薄的反资本主义大扫除。在开始写这篇文章之前,我读的最后一本书是德里克·贾曼(Derek Jarman)的回忆录《Smiling In Slow Motion 》(《慢动作微笑》,1991)。书中,导演回忆起一个叫 Pat 的家伙,他喜欢贵族的审美和糟糕的电影,是一位很好的晚宴派对伴侣,也是个只穿蓝色牛仔裤、蓝色牛仔衬衫和牛仔靴的小白脸。贾曼说,Pat“过着白板般的生活,这种空白给他带来了一种神秘感”,就像诺玛的牛仔裤所带来的神秘感一样。他总是身无分文,寄居在别人家里,尽管如此,他“经常迅速大笑,并且总能在生活中继续前行。”漂亮、新颖,他是我未见尊容的风格偶像。

    Thora Siemsen 拍摄

    Sarah Nicole Prickett 是一位来自加拿大的写手。

    • 文字: Sarah Nicole Prickett